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面对近期A 股市场大幅下跌,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保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利益,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一、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即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同时,公司鼓励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积极采取增持等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坚定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二、公司因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15年7月8日停牌。公司将积极推进该事项,并及时公告相关信息。
三、公司将一如既往诚信经营、规范运作,积极提升公司治理和管理水平,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公司价值。
四、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公司的发展前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