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6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属于增持,具体为上海朱雀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朱雀股权”)、上海朱雀枫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朱雀枫域”)、上海朱雀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朱雀合伙”)(上述三个企业以下合称“朱雀”)通过自营账户、自主发行及担任投资顾问的12只信托、基金产品,于2015年7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已累计增持本公司股票3,120,000股,已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数量达到本公司总股本的5.00%。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2015年7月9日接到朱雀股权、朱雀枫域和朱雀合伙的电话通知、7月10日收到其书面通知和相关文件,2015年6月至7月9日,朱雀股权、朱雀枫域和朱雀合伙通过自营账户、自主发行及担任投资顾问的12只信托、基金产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共计增持本公司股票3,1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成交价格区间为28元至43元,本次增持后,朱雀股权、朱雀枫域和朱雀合伙通过自营账户、自主发行及担任投资顾问的12只信托、基金产品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3,1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
2、朱雀基本情况
朱雀为私募投资公司,李华轮系朱雀股权、朱雀枫域和朱雀合伙的实际控制人,李华轮持有朱雀股权44.70%股权,朱雀股权对朱雀枫域、上海朱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朱雀合伙的出资比例均为100%(其中上海朱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朱雀合伙出资比例为100%)。
朱雀股权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640万元,李华轮为其主要股东,持有其44.70%的股权,朱雀股权的法定代表人为李华轮,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企业管理咨询。朱雀枫域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朱雀股权持有其100%股权),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华轮,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均除经纪)。朱雀合伙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朱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朱雀股权持有其100%股权),委派代表为王欢,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购并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均除经纪)。
3、本次权益变动的12支信托及基金产品持股明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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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本次增持博通股份股票一致行动人的说明
朱雀通过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分别签订的投资顾问协议,对于股票的买卖具有实际的投资决策权,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授权朱雀为投资顾问行使所投资股票的股份表决权,是本次增持博通股份股票的一致行动人。
朱雀三企业(朱雀股权、朱雀枫域和朱雀合伙)之间管理人员、投研团队存在交叉情况,通过产品合同约定及信托公司及基金公司授权行使股东权益,对博通股份股票的买卖有实际的投资决策权,是本次增持博通股份股票的一致行动人。
5、朱雀表示其通过自营账户、自主发行及担任投资顾问的12只信托、基金产品增持博通股份股票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好的股权投资收益。
朱雀表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在博通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朱雀保证未来6个月不减持博通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不排除未来7至12个月减少在博通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朱雀股权、朱雀枫域和朱雀合伙)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朱雀股权、朱雀枫域和朱雀合伙相关的博通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http://www.sse.com.cn)披露。
三、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及相关风险提示
因有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10日全天紧急停牌一天。该重大事项即为本公告所披露的朱雀通过自营账户、自主发行及担任投资顾问的12只信托、基金产品,于2015年7月9日已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数量达到本公司总股本的5.00%。
鉴于公本司和朱雀已经完成披露该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上午开始复牌。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股票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7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和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通股份”、“公司”、“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努力承担国有股东义务,认真执行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要求,在未来 6 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并拟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已于2015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博通股份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二、公司将根据战略发展需要,积极尝试通过回购股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多种方式维护公司股价。公司支持鼓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三、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努力提高经营质量和盈利水平,不断提升投资者回报。
四、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诚信经营,加强市值管理,积极履行上市承诺,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为投资者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同时公司将通过投资者咨询电话(029-82693206)、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等多种方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坚定投资者信心。
六、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公司将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博通股份
股票代码: 60045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朱雀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朱雀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朱雀枫域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嘉里城办公楼3303室
联系电话: 021-50308088
邮政编码: 201204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上海朱雀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朱雀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及上海朱雀枫域投资有限公司
博通股份:指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朱雀股权:指上海朱雀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朱雀合伙:指上海朱雀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朱雀枫域:指上海朱雀枫域投资有限公司
朱雀资产:指上海朱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指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本次变动而公告的《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指《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础情况
(一)上海朱雀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枣庄路673号204室
法定代表人:李华轮
注册资本:人民币2640.00万元整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000097039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经营期限:2009年9月28日 至2029年9月27日
税务登记号码: 310115695762107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李华轮;持股比例为44.7%
通讯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嘉里城办公楼3303室
邮政编码: 201204
联系电话: 021-50308088
朱雀股权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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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海朱雀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枣庄路665号50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朱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欢)
注册资本:(合伙企业不适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500102196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购并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均除经纪)。(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经营)。
经营期限:2007年7月2日至不约定期限
税务登记号码: 310115664363760
主要合伙人:上海朱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通讯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嘉里城办公楼3303室
邮政编码: 201204
联系电话: 021-50308088
朱雀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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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海朱雀枫域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富特北路197号B楼三层304室
股 东:上海朱雀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华轮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141000054416
企业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均除经纪)。(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经营)。
经营期限:2014年2月7日 至 2024年2月6日
税务登记号码:310141087877468
通讯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嘉里城办公楼3303室
邮政编码: 201204
联系电话: 021-50308088
朱雀枫域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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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及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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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轮系朱雀股权、朱雀枫域及朱雀合伙实际控制人,朱雀股权对朱雀资产及朱雀枫域的出资比例均为100%。其中,朱雀资产对朱雀合伙出资比例达到100%。
三企业(朱雀股权、朱雀枫域及朱雀合伙)之间管理人员、投研团队存在交叉情况,通过产品合同约定及信托公司及基金公司授权行使股东权益,对博通股份股票的买卖有实际的投资决策权,是本次增持博通股份股票的一致行动人。
朱雀合伙是“陕国投·朱雀(一)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平安财富·投资精英之朱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陕国投·朱雀13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顾问通过管理人的书面授权取得所投资股票的股份表决权。
其中“陕国投·朱雀(一)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到期日2018年12月17日;“平安财富·投资精英之朱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到期日2019年10月10日; “陕国投·朱雀13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到期日2017年12月15日。
朱雀股权是”平安汇通朱雀25期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顾问通过管理人的书面授权取得所投资股票的股份表决权,该计划到期日为成立于2020年6月24日。
朱雀股权是 “金享13号-朱雀证券投资基金”、“朱雀新经济证券投资基金”、“朱雀新趋势证券投资基金”、 “朱雀新趋势2号证券投资基金”、“朱雀新经济2号证券投资基金”、 “朱雀国企改革主题私募证券投资基金v”、“上海朱雀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的管理人。
其中“金享13号-朱雀证券投资基金”到期日2020年5月5日;“朱雀新经济证券投资基金”到期日2019年6月25日;“朱雀新趋势证券投资基金”到期日2034年12月16日;“朱雀新趋势2号证券投资基金”到期日2034年2月21日;“朱雀新经济2号证券投资基金”到期日2019年12月24日;“朱雀国企改革主题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到期日2018年3月25日。上海朱雀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账户为自营账户。
朱雀枫域是“朱雀跨境通1号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该基金到期日为2020年6月8日。
上述产品均在存续期内,并构成本次增持的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博通股份股份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好的股权投资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在博通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未来6个月不减持博通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不排除未来7至12个月减少博通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
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比例及变动情况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12只基金、信托产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购入博通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该12只产品合计持有博通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3,120,000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比例为5%。
其中上海朱雀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下的8只产品持有2,847,200股,比例为4.56%;上海朱雀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管理下的3只产品持有261,800股,比例为0.42%。上海朱雀枫域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下的1只产品持有11,000股,比例为0.02%。
二、本次权益变动各信托及基金产品主要情况及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信托及基金产品持股明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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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12只基金、信托产品持有的博通股份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12只基金、信托产品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系统买卖博通股份股票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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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博通股份住所。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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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朱雀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 李华轮____(签字)
上海朱雀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 _王欢_____ (签字)
上海朱雀枫域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李华轮____ (签字)
签署日期:2015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