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简称:吉林高速 证券代码:601518 编号:临2015-017
债券简称:11吉高速 债券代码:12214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控股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吉高集团”)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吉高集团《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吉林高速健康发展,保持股价稳定的函》,承诺:“从即日起6个月内,我公司不减持贵公司股份;同时我公司将履行股东职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并积极跟踪股价变动情况,在股价异常波动期间,配合上市公司,采取积极措施,维护股价稳定。”

 二、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诚邀各类投资者走进公司,了解公司,共同见证公司发展。

 三、公司将一如既往踏踏实实、诚信经营、规范运作,积极提升公司治理和管理水平,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为投资者谋求更大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7月10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