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 长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41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国内证券市场出现了异常波动,广大投资者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为维护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管理层将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一、公司控股股东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在公司股票复牌后六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不低于一亿元的公司股票。
二、公司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合适的时机推出股权激励计划。
三、公司坚持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努力创造更多财富,以优良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四、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的上市公司。
特此公告。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 长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42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资产")通知,中天资产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股票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中天资产将其持有的47,510,000股公司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7月9日。
截至本公告日,中天资产持有本公司109,621,794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33%;包括上述质押已累计质押103,310,000股股份,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94.2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22%。
特此公告。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