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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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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15-015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集团”)的通知,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和稳定,切实保护各类投资者的权益,纺织集团将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精神并决定如下:

 1、根据市场情况,未来6个月内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促进市场恢复健康平稳状态。

 2、在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持续关注纺织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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