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安堂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根据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9%)太安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7月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6月15日,上述股份于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期限自2015年7月8日至购回交易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交易转让。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06,176,501股,占公司总股本729,297,501股的28.27%。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已质押186,821,9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0.61%,占公司总股本的25.62%。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