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9日公司接控股股东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控股股东积极落实如下事项:
一、控股股东与有关机构就继续股权质押融资事项达成约定,该事项不会影响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股权变化;
二、控股股东承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公司股票;
三、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方式和数量有待确定,待董事会履行决策程序后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