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5-027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股票市场稳定发展相关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如下:

 一、按照深圳证监局的要求,公司于近日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进行了沟通,并于2015年7月9日取得其所制定的《深圳市国资委关于维护股票市场稳定发展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若干措施》,内容如下:

 (一)在股票异常波动时期,市国资委不减持直接持有控股上市公司股票,各直管企业不减持所属控股上市公司股票。

 (二)市国资委及各直管企业对股价严重偏离其合理价值的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票,择机予以增持。

 (三)继续支持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开拓创新,勇于探索,继续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切实抓好日常生产经营,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五)督促所控股上市公司重视维护上市公司形象,加大与投资者的沟通力度,增进投资者对公司和市场的认知,提振市场信心。

 二、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即2015年7月10日—2016年1月9日)不减持公司股票,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公司将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诚信经营、规范运作,切实抓好日常生产经营,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三)公司将继续重视维护良好的市场形象,加大与投资者的沟通力度,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增进投资者对公司和市场的认知,提振市场信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