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大幅下跌,同时基于对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拓”或“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湖南证监局《关于开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工作的通知》(湘证监公司字[2015]21号)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运营公司”)将持有公司46.13%的股权依法适时划转予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通集团”)。国资运营公司已承诺在2015年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如该股权划转在本年度内完成,上述承诺由浙江交通集团承继。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近日已获中国证监会批文,公司将尽快启动发行工作,公司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等64人将通过长沙合众鑫荣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长沙合众鑫越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9,447,090股股份。后续公司将积极探索子公司股权混合所有制等其他股权激励措施,激活子公司活力,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紧密结合,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三、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同力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同力投资”)于2015年6月10日通过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票48万股,增持金额585.6万元。本次增持后,同力投资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7,155,255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19%。
四、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围绕公司主业转型升级,打造“基于移动互联技术,以客户价值为导向的供应链服务集成商”,不断提升公司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将尽最大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