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公司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一、公司大股东长春市汽车城商业总公司承诺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的股票。
二、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届任期内不减持公司的股票,并在本公司股票20元以下时出资1,000万元,继续增持公司股票。
三、坚持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坚持经营创新,不断提高经营业绩,以良好的业绩来回报投资者。
四、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各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同时,加强舆情监控,发现涉及公司的重大舆情以及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时,及时进行问询和自查,有针对性地发布情况说明、风险提示或澄清公告,必要时召开投资者及媒体说明会。
五、公司定于近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