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大产业集团”)通知,山大产业集团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坚定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远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山大产业集团拟在未来一个月内(自2015年7月13日起),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山大产业集团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山大产业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