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升市场信心、维护公司股价、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方案:
一、具体方案
1、根据证监会公告[2015]18号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以每股不低于5元的价格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低于200万股。
3、公司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在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4、继续做好已经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踏踏实实做好企业,通过实施“四三三”发展战略,加快公司转型升级,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公司业绩,用实实在在的业绩来回报股东、回报广大投资者。
6、公司将通过投资者互动平台向市场说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具体方案,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坚定投资者信心,增进交流与互信,展现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增持资金来源
上述人员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并承诺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三、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