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5-072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9日,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其基于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决心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证监会公告[2015]18号文件精神,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会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江粉磁材,证券代码:002600)。
公司同时收到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汪南东先生通知,为坚定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其与配偶何丽婵女士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计划如下:
1、增持人:董事长汪南东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何丽婵女士。
2、增持计划:汪南东先生及其配偶何丽婵女士拟自2015年7月10日起,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择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现有股份总额的2%。
3、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拟通过增持股份分享公司持续增长的收益。
4、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5、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汪南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34.07%。
(2)汪南东先生及其配偶何丽婵女士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公司的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4)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5)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