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5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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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85,476.33万元,总负债29,226.21万元,所有者权益56,250.1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9,750.89万元,同比增长20.29%;营业利润511.54万元,同比增长152.50%;利润总额514.48万元,同比增长89.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0.47万元,同比增长90.78%;基本每股收益0.03元,同比增长114.29%。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上半年主导产品收入同比增长,公司营业利润同比有较大幅度增长。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的公司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61.84%—108.60%,变动区间为450万元—580万元。公司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