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关于共同维护证券市场持续稳定的倡议,同时,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以实际行动稳定投资者对公司的市场预期,坚定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作出如下声明:
1、公司将诚信经营、规范发展,努力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以真实稳定的业绩回报投资者,以此奠定证券市场的基石。
2、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开展市值管理工作,承诺在2015年12月31日前提前完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股票的授予。
3、公司将积极推进正在筹划的发酵类原料药业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进展工作,努力实现企业的转型发展,立足长远,扎实做好实业,充分利用好改革机遇,发挥好资本市场功能,提升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
4、公司将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将坚决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坚定股东信心,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