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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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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9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及员工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近期大幅波动,为提振市场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保护公司所有股东合法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人员及员工计划通过合法合理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一、增持方式

 1、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自公告日起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预计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2、拟鼓励员工购买或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长杨启典先生鼓励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含公司及下属控股、参股公司)全体员工在近期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

 3、增持资金来源:上述人员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

 二、相关承诺

 本次增持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本次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或二级市场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三、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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