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8日,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深投控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深投控承诺立即启动开立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账户的工作,在“深天地A”股票复牌且在该账户开立完成后5个交易日内累计增持“深天地A”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20万元,并承诺本次增持股份在未来6个月内不做减持。
三、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四、本次增持前深投控持股情况及承诺
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深投控持有本公司股份13,756,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1%。深投控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定等的有关规定。
五、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深投控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