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9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电缆 公告编号:2015-025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小明先生、董事长俞国平先生的通知: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充足信心,杨小明先生、俞国平先生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10个交易日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杨小明(现持有公司股票94,830,665股,占公司总股本29.05%)、俞国平(现持有公司股票69,3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1.25%)

 增持计划:上述两人自2015年7月10日起10个交易日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用现金合计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

 二、增持目的

 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强烈信心,杨小明先生、俞国平先生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小明先生、董事长俞国平先生将根据未来市场情况择机适时推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

 (一)杨小明先生、俞国平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二)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三)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公司将关注杨小明先生、俞国平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