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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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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5-048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盾安环境,证券代码:002011)自2015年7月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盾安债,证券代码:112100)不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6日发布了《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

 为打造企业多层次资本平台,开拓相关产业发展空间,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公司正在筹划控股子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有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工作,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公平,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盾安债,证券代码:112100)仍然继续交易。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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