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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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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9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铁桥先生通知,其于2015年7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基于目前铁路建设和水利行业的投资,给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带来的发展机遇,以及公司既有预应力钢材业务的领先地位和公司新研发生产制造、广泛适用于高速铁路建设工程的CRTSⅢ型无砟轨道板合作项目的陆续实施,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管理层,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景充满信心,对公司业绩持续成长充满信心。

 二、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7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铁桥先生增持本公司股份91200股,平均增持股价为13.07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本次增持前,谢铁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谢铁根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33,668,000股(其中133,668,000股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2%。

 本次增持后,谢铁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谢铁根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33,759,200股(其中133,668,000股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4%。

 三、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以及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谢铁桥先生和谢铁根先生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谢志峰先生拟自本日起未来一个月内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并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谢铁桥先生和谢铁根先生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谢志峰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谢铁桥先生和谢铁根先生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谢志峰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 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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