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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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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重要提示

 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8年5月26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进行了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5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第一节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

 3、设立日期:2002年6月14日

 4、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5、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

 6、电话:021-38568888

 7、联系人:罗琼

 8、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9、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许国平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处长、东京代表处代表、研究局调研员、金融稳定局体改处处长,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行股权管理部主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董事刘立达先生,中共党员,英国威尔士大学(班戈)金融MBA。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至2008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作,历任金融研究所国内金融研究室助理研究员,研究局金融市场处主任科员、货币政策处副调研员。2008年6月进入中国银河金控,曾任股权管理运营部总经理、银河保险经纪公司董事。

 董事王志强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2006年3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董事会连任。历任上海机电(集团)公司科长、处长、总会计师,上海久事公司计财部副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副总会计师等职。现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3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董事会连任。曾任职于湖南人造板厂进出口公司、湖南省广电总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公司副总裁。

 董事唐光明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10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历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综合计划司投资一处科员,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项目经理,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业务经理。现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周远鸿先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国际商学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财务处副处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股权管理处处长。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专职监事(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等董事、昆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等监事)。

 董事尤象都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10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历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司财税处、投资处副处长,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分行(后为总行营业部)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信贷部副总经理兼综合处处长、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支行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西单支行负责人,财政部综合司综合处副处长、处长,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月坛支行行长,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负责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6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和第三届董事会连任。历任北京大学教师,国家地震局副司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沈祥荣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工程师。2010年11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历任国家计委、经委、国务院办公厅副处长、处长、副局长,中国华诚集团董事长,第十届上海市政协委员。现任上海黄金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

 独立董事郭田勇先生,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亚洲开发银行高级顾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银监会外聘专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

 独立董事李笑明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再保、国开行董事。

 监事长李立生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发展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综合研究部副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监、产品规划部总监、督察长等职。

 监事朱洪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华融信托投资公司华东分部总经理、远东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银河证券上海总部党委书记、总经理、公司纪检委员;亚洲证券(银河证券党委派任)总裁、党委书记;银河保险经纪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吴磊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8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先后任职于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总经理尤象都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司财税处、投资处副处长,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分行(后为总行营业部)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信贷部副总经理兼综合处处长、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支行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西单支行负责人,财政部综合司综合处副处长、处长,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月坛支行行长,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负责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哈尔滨证券公司友谊路证券交易营业部电脑部经理、副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和平路营业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执行总经理。

 督察长董伯儒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部高级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支持保障部总监等职。现兼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总监。

 2、基金经理

 王培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8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从事石化化工行业的研究分析工作。2009年7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6月起担任银河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10月起担任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5月起担任银河主题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股票投资部总监助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李昇先生,2008年5月至2009年8月;孙振峰先生,2009年7月至2011年10月;丁杰人先生,2011年10月至2013年11月;王培先生,2013年10月至今。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尤象都先生、副总经理陈勇先生,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监索峰先生、总经理助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监钱睿南先生、研究部总监刘风华女士。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第二节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5年3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328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303只,QDII基金25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工作程序设计与制度建设,风险检视,工作程序与制度的执行,工作程序与制度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稽核以及风险控制工作的后评价。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3年,中国银行同时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三节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郑夫桦、张鸿、赵冉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院A-F座三层(邮编:100045)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56086939

 联系人:孙妍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1号锦绣联合商务大厦25楼2515室(邮编:510075)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206号

 电话:(0451)82812867

 传真:(0451)82812869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1号新世纪广场B座805室(邮编:210002)

 电话:(025)84671299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西路17号赛格景苑2楼(邮编:518048)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www.boc.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网址:www.bank.ecitic.com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1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3)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南城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14)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客户服务电话:400-858-8888

 网址:www.xmbankonline.com

 (15)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400(全国) 96400(江苏)

 网站:www.njcb.com.cn

 (1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767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吴倩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20)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0931-4890619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李昕田、杨晓天

 客户服务电话:96668、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2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联系人:钱欢

 客户服务电话: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网址:www.hazq.com

 (2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或95579

 网址:www.95579.com

 (2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胡月茹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3290979、0755-82569143

 传真:025-84579763、0755-82492962

 联系人:孔晓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5)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邓颖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2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7)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2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29)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3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3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33)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3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3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朱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37)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207921

 传真:0551-2207965

 联系人:李蔡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95578

 网址:www.gyzq.com

 (3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39)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刘爽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40)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8075

 传真:021-68777723

 联系人:汪明丽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4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4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 jijin.txsec.com

 (4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841160

 传真:0591-87841150

 联系人:张宗瑞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44)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肖婷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4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联系人:汤漫川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网址:www.dxzq.net

 (46)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解放路111号金钱大厦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电话:0571-87925129

 传真:0571-87828042

 联系人:徐轶清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336(上海地区962336)

 网址:www.ctsec.com

 (47)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40511

 联系人:胡月茹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48)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人代表:雷杰

 电话:010-57398059

 传真:010-57398058

 联系人:刘丹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4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0层经纪业务管理部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685560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50)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8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电话:010-85127622

 传真:010-85127917

 联系人: 赵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

 (5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52)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0205

 联系人:牛孟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5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54)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 沈强

 电话: 0571-87112510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丁思聪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5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 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56)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18 层-21 层及第04 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04、18 层至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57)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26 层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联系人: 崔国良

 电话:0755-25832852

 传真:0755-82485081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客服服务电话:4008881888

 (58)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3、第三方独立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 www.howbuy.com

 (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南大道3588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或 www.jjmmw.com

 (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02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021-20835588

 网址:licaike.hexun.com

 (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 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t.jrj.com.cn

 (9)北京万银财富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0069

 公司网站:www.wy-fund.com

 (1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11)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法定代表人:? 王昌庆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公司网站:www.zcvc.com.cn

 (12)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室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站:www.yilucaifu.com

 (13)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联系人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网址:www.niuji.net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4、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认购通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交所会员(具体名单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场内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增加、减少或变更代销机构。

 二、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839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高粱桥斜街59号院中坤大厦15层

 负责人:朱玉栓

 电话:010-62159696

 传真:010-88381869

 经办律师:朱振武、王肖东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葛明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经办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第四节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银河成长股票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第五节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式管理,追求基金中长期资本增值。

 二、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权证、中央银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和现金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它投资品种。其中,本基金投资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于其它品种,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到基金的投资范围,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体现在战略资产配置、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和其他品种投资策略(包括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四个层面。

 战略资产配置

 本基金主要根据个股精选结果决定股票资产配置。但是,我国证券市场作为新兴市场,受宏观政策、经济金融等因素影响,经常因投资者的过度反应(如过度乐观或过度悲观)而产生大幅波动。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将从宏观、中观和微观面等多个角度综合分析评判证券市场的特点及其演化趋势,分析股票、债券等资产的预期收益与风险的匹配关系,在此基础上,结合预期收益良好的可投资股票的数量,在投资比例限制范围内,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股票和债券的比例。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企业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分析为核心,通过基本分析(Fundamental Analysis)和相对投资价值评估(Relative Evaluation),从竞争优势的角度,精选具有持续竞争优势和成长性的优质上市公司,在合理估值的基础上进行投资。

 1. 基本分析

 本基金对企业的基本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对企业基本素质、行业地位、竞争优势、财务状况以及增长潜力等因素的分析评估。

 1)企业的行业地位分析

 本基金从进入威胁、替代威胁、买方侃价能力、供方侃价能力和现有行业内的竞争对手的竞争程度等五个重要的竞争驱动力出发,分析企业所处行业的成长阶段、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投资资本进入难度、行业竞争强度以及行业利润率,揭示企业在行业竞争中的地位,及其潜在的发展空间。

 2)企业竞争优势

 企业的竞争优势可能来自多个方面,但是归根结底来源于企业为客户(消费者)创造的超过其成本的价值。超额价值产生于以低于对手的价格提供相等的产品或服务、或者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因为独特性而获得更高的定价。基金管理人重点关注企业的市场优势和产品(服务)优势。

 市场优势主要是指公司现在或未来有可能在行业细分市场中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或拥有高于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增长率,保持其在细分市场的领导者地位。市场份额优势为公司筑起较高的竞争对手进入壁垒,可以有效地保障公司竞争优势。在实际运作中,本基金评价市场优势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等指标中的一种或多种。

 产品(服务)优势主要是指公司现在或未来有可能在保持成本领先和产品差异化。低成本和因产品差异化的高定价是公司获取超额收益的重要手段,同时技术工艺精良的公司也将会持续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并且不断推出创新产品,为客户创造更高的价值。在实际选股中,本基金选择评价产品(服务)优势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净利润率、销售利润率等指标中的一种或多种。

 3)企业竞争优势的持续性

 企业的可持续竞争优势是企业获得长期成长的根本动力。可持续的竞争优势源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核心竞争力具有价值性、关键性、难以模仿性、独特性和稀缺性等特点。本基金管理人把核心竞争力分为市场渠道能力、整合能力、功能性能力三个方面。结合定性和定量的方法,从多个视角进行综合分析。其中市场渠道能力主要包括品牌拓展管理、市场营销、分销渠道、后勤和技术支持等方面的能力;整合能力主要包括质量、产品周期、即时生产与库存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功能性能力指企业通过提供差异性功能的产品或服务,为消费者创造差异性价值的能力。

 企业核心竞争力可以通过自身培育获取,也可以通过并购或建立战略联盟等外部途径获取。在分析企业核心竞争力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不拘泥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获得途径,以全球视野,关注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及价值增值能力,并将因中国因素所独有的企业核心竞争力纳入我们的分析框架。

 4)成长性分析

 企业的成长可能来自内部自身的经营发展,也可能来自外部包括但不限于整合、购并、注入资产等途径,或者是两种成长方式的结合,以及其他可能的途径。无论企业的成长来自何种方式,本基金对企业成长性的分析,重点关注企业效益的成长以及股权价值的提升。在实际选股时,本基金评价企业成长性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预期税后利润增长率、预期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预期每股收益增长率等指标中的一种或多种。

 2. 相对投资价值综合评估

 本基金在基本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多因素的评估框架,从竞争优势、投资回报率、成长性、估值等方面对股票相对价值进行综合评估,考虑到不同行业之间指标的可比性,本基金在不同行业内进行相对投资价值综合评估,选择不同行业中相对价值较高的上市公司股票列为投资的备选对象。

 本基金采用的估值方法主要包括自由现金流贴现方法、市盈率(P/E)和市净率(P/B)法,以及其他的量化估值方法等。

 3. 行业配置调整

 本基金在尊重“自下而上”选股结果的基础上,为避免出现“自下而上”选股时可能产生的行业资产分布过于集中的问题,参考整体市场的行业资产分布比例,对行业景气程度的判断和行业评级、以及行业内预期可投资股票的数量,适度调整股票投资组合中行业投资的比例,控制基金资产在单个行业上的过度投资,降低基金投资的行业集中度风险。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主要策略包括:

 (1)利率预期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未来市场利率上升或下降的预期,主动地降低或提高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从而减小或增加投资组合价值受市场利率变化的影响。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变化,适当地选择子弹型、哑铃型或梯形的债券组合期限配置形式,获取因收益率曲线的形变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3)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不同债券类属品种之间同期限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预期,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在同一债券类属品种内,基金根据不同债券的品质、提前偿还风险和赎回风险等因素,判断不同债券利差水平的变化,调整不同债券的投资比例。

 (4)单券选择策略

 基金根据对单个债券的估值分析,把握个别债券短期被市场错误定价的投资机会。

 (5)可转换债券投资

 可转换债券是一种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的债券衍生投资品种,投资者既可以获得普通债券的固定收益,也可以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所带来的投资回报。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可转换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并结合市场流动性,投资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

 其他品种投资策略

 1. 权证投资

 本基金采用数量化期权定价公式对权证价值进行计算,并结合行业研究员对权证标的证券的估值分析结果,选择具有良好流动性和较高投资价值的权证进行投资。采用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策略或策略组合:

 (1)本基金采取现金套利策略,兑现部分标的证券的投资收益,并通过购买该证券认购权证的方式,保留未来股票上涨所带来的获利空间。

 (2)本基金根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内在价值联系,合理配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投资比例,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避险组合,控制投资组合的下跌风险。同时,本基金积极发现可能存在的套利机会,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套利组合,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在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分析,并运用久期管理、类属配置和单券选择等积极策略,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获取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四、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业绩基准收益率=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沪深300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流动性好、规模最大的300只A股为样本的成分股指数,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市值覆盖率高、代表性强、流动性好,同时公信力较好的股票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而上证国债指数能够较好地反映债券市场价格的真实变动情况,比较适合作为本基金的债券投资比较基准。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或因指数编制及发布等方面的原因,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无需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水平相对较高的基金。

 六、投资限制

 1、禁止用本基金财产从事以下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投资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

 (5)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的10%;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

 本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6)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7)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四十;

 (8)基金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9)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本基金将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合同将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进行变更,在变更前2?个工作日内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及指定报刊上发布公告。

 七、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所投资证券产生的权利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1.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所投资证券产生的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九、基金的融资、融券政策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2015年3月31日)

 本投资组合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契约规定不能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严格按照投资契约并未投资股指期货。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根据证监会通报2014年第四季度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现场检查情况结果,招商证券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问题,并且受过处理仍未改正。但这只是招商证券在两融业务开拓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性质较为轻微,并不属于性质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上交所监管信息、公司公告信息中,均未查到招商证券收到监管部门违规处罚的通知。这种情况较为轻微,没有影响公司后续业务开展等情况,本基金对该股票的投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其余九名股票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1.3 其他资产构成

 ■

 1.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第六节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有关业绩数据经托管人复核。

 ■

 第七节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第(一)款第1条中第(3)到(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处理与基金事务无关的事项所发生的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5、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认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六章(二)款4、5条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章第(六)款及第(七)款的相关规定。

 三、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八节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及《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更新编写,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重要提示”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5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定于2015年7月10日前公告。

 2、“三 基金管理人”之“(一)基金管理人概况”公司注册资本由1.5亿人民币增加至2亿元人民币,各持股单位出资额也进行了变更,但占总股本比例不变;持股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更名为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四 基金托管人”之“一、基金托管人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4、“五 相关服务机构”之增加了相关代销机构,对原有销售机构进行更新,各新增代销机构均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列示;更新了登记结算机构的信息。

 5、“九 基金的投资”之“(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更新为截止日为2015年3月31日的报告,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6、“九 基金的投资”之“(十二)基金的业绩”中对基金成立以来至2015年3月31日的基金业绩表现进行了披露。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二十一 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列示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公司在指定报纸上披露的临时报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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