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2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明贵
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持意向:
2015年7月9日,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明贵先生拟通过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其在2015年上半年累计减持公司股票金额的10%。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为提振市场信心,维护公司股价。
三、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实施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