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接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人员的通知,为提振市场信心、维护公司股价、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拟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兼董事长沈耿亮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沈会民先生、副董事长沈凯菲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沈洪发先生、董事俞明松先生、董事沈林泉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吴建琴女士、监事会主席严宏斌先生、监事虞炳仁先生、监事沈洪明先生、副总经理虞炳英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柏松先生及核心管理人员郎洪峰先生、张梁铨先生、徐中伟先生;
2、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1,110万元;
3、增持方式:在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
4、增持资金来源:上述人员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