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傅乐民、公司副董事长许建国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前述人员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合计不少于11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情况
1、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傅乐民;公司副董事长许建国。
2、增持目的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傅乐民、副董事长许建国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增持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兼董事长、副董事长,其增持行为可以有效的将其利益与公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也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3、增持资金来源:增持所需资金均由个人自筹取得。
4、增持计划
自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傅乐民计划增持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股票;许建国计划增持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股票。
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规定,在2015年上半年减持过公司股票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傅乐民及副董事长许建国将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有关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上述增持人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增持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本公司股份。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者说明会
公司将于2015年7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互动平台就本次增持事项举行投资者说明会。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此次投资者说明会的人员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傅乐民;副董事长许建国;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韧;公司副总经理张军;财务总监张文涛。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