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5-055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石河子联众利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众利丰”)的通知,联众利丰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不违背短线交易的原则基础上,拟通过证券公司或基金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石河子联众利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增持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不违背短线交易的原则基础上,拟通过证券公司或基金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累计增持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300万元的本公司股份,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

 二、增持目的

 增持人买入公司股票是其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其作为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也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