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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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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4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能源”“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坤科工贸”)的通知,明坤科工贸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有关精神,计划在公司股票复牌后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明坤科工贸

 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的时间区间为公司股票复牌后十天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数不低于130万股,增持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增持方式

 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

 1、明坤科工贸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公司将继续关注明坤科工贸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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