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9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函件通知,为打造线上线下资源共享、能力协同的“互联网+智能制造”产业化创新平台,控股股东将筹划涉及公司对该创新平台——航天云网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暨关联交易的重要事项,该平台未来也将对公司相关业务产生积极促进作用。鉴于目前该事项涉及的金额、投资方案和交易情况等还处于策划中,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难以预计该事项决策程序及对公司的影响,且该事项知悉范围将扩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9日(周四)开市起停牌,停牌期不超过 5 个交易日。
公司将尽快确定上述事项,并于核实后通过指定媒体披露后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