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集团”)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根据近期股市变化情况,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同时基于对本公司目前价值判断及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众生集团计划以自筹资金自2015年7月9日起,于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的比例不低于本公司总股本的0.1%,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1%。
目前众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31,833,08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97%,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合法合规性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众生集团承诺
众生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其他说明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众生集团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