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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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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3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钟利钢先生及罗永忠先生的通知,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2014年11月28日,钟利钢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8,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质押给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罗永忠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6,1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3%)质押给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结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自2014年11月28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时止。(详见《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暨股权质押的公告》(2014-044号))

 二、本次解除股权质押情况

 钟利钢先生将其质押给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28,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解除质押,并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罗永忠先生将其质押给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26,1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3%)解除质押。2015年7月6日,钟利钢先生及罗永忠先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上述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为54,67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3.03%。

 截止本公告日,钟利钢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8,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罗永忠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6,1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3%。

 特此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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