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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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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5-046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电气”或“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

 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响应证监会今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拟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

 一、增持计划:

 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

 增持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的六个月内,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前提下,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本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增持资金来源: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

 二、增持目的:

 公司目前正处于产业战略转型期,基于对公司战略转型及发展前景的信心,问泽鸿先生拟实施增持计划。本次增持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亦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三、增持承诺

 问泽鸿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四、其他说明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在6个月内减持过本公司股票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的,不属于《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禁止情形。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将继续关注前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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