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接到公司股东深圳广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聚实业”)和公司杨海贤董事长的通知,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广聚实业及杨海贤董事长拟于2015年7月 9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5]51号《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增持本公司股票。广聚实业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2,512万元人民币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杨海贤董事长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1.6万元人民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上述增持人均承诺自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6个月内不减持。
公司将持续关注广聚实业及杨海贤董事长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