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有监事卢大鹏和副总经理林康南。
今日,公司接到监事卢大鹏和副总经理林康南的通知,针对近期股票市场发生激烈震荡,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监事卢大鹏和副总经理林康南一致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2015年7月9日至2016年1月9日)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截至公告日,监事卢大鹏和副总经理林康南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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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承诺充分体现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未来发展保持充分的信心,坚定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信心和决心。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