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5-044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7月2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儒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的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导致公司股票出现除权除息事项,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的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均进行相应进行调整。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的股票发行数量和价格的公告》(编号:2015-045)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5-045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的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概述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北斗星通”)于2014年8月1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2014年8月13日,北斗星通与交易对手方签订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春华、王海波、贾延波、深圳市华信智汇企业(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正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雷石久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尤晓辉、尤佳、尤源、尤淇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同时,为成功募集本次交易的配套资金,2014年8月13日,北斗星通与公司股东、副董事长李建辉先生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上述协议均明确约定了:“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间,甲方(指北斗星通)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间,如本次发行价格因甲方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做相应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1、北斗星通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1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截止年报披露日总股本234,609,6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66,570,614.51元滚存至下一年度。201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15 年7 月3 日披露《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7 月8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按规定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如下:
本次发行股票价格的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除权、除息同时进行:P1=(P0-D)÷(1+N)
根据上述公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经调整后的股票发行价格为:25.55元/股(25.55元/股=原发行价格25.65元/股-每股派息0.1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调整
按照调整后的发行价格25.55元/股计算,北斗星通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59,099,799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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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