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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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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5-057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2015年7月3日、7月6日、7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2015年7月3日、7月6日、7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除已披露的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先生于2015年7月6日、7月7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之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根据公司自查及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先生的复函,除已披露的其本人于2015年7月6日、7月7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之外,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5-058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2015年7月3日、7月6日、7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形,因此公司股票(简称“华海药业”,股票代码:600521)于2015年7月8日上午开市起停牌自查,停牌公告刊登在2015年7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现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除已披露的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先生于2015年7月6日、7月7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之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因此,公司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9日开始复牌。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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