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价格于2015年7月6日、7月7日、7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预计2015年半年度业绩与2015年4月18日披露的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15-010)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
2、经核实,近期公共传媒没有报道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可能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事项,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