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000576 股票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15-23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西集团)发来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了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保持充分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德力西集团做出以下承诺: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德力西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2、将一如既往继续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升业绩,回报投资者。

 截至本公告日,德力西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184,000,000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1.55%。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成中先生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未来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有关情况如下:

 1、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成中先生

 增持计划:胡成中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增持目的

 增持人认为:公司股价近期大幅波动,使得公司目前股票市值不能完全反映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认识,决定增持本公司股份。

 3、其他说明

 (1)增持人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