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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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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5-52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事项已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14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

 3、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17,556,3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元人民币(含税)。

 4、扣税说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 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即先按每 10 股派 0.57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以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7 月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7

 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投资者在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现金红利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河大桥东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咨询联系人:文雅婷 吴 瑛

 3、咨询电话:0731-84252080 0731-84252333-8313

 4、传真:0731-84252080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917 证券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5-53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 年5月28日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28日、6月4日、6月11日、6月18日、6月25日、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在筹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正与相关标的企业就并购重组事项进行磋商沟通,已聘请中介机构推进相关工作,整体方案尚未最后确定。鉴于本次重大并购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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