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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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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26 股票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2015—039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自 2015年7月9日开市起复牌。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价格于2015年7月3日、2015年7月6 日、2015年7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为核实相关情况,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起停牌。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目前本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进行中,相关公告已于2015年3月31日、2015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做了详细披露。

 2、经自查,不存在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除本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

 3、经函询,本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公司确认,除上述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截至目前,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控股股东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本公司未来稳定发展前景的信心,通过增持股份分享公司持续增长的收益,稳定股价,坚定信心,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公司继2015年7月7日增持130万股本公司股份后(详见2015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杭钢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拟在未来6个月内(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身名义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含首次已增持股份),并在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重大事项以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五、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及网站,有关本公司信息以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 年7月9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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