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第一大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发送的《关于承诺未来六个月不减持四川长虹股票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近期证券市场出现了非理性波动,不仅投资者利益受损,也影响上市公司改革及发展。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投资者既是利益共同体,更是责任共同体。基于对四川长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为了稳定市场预期,维护股东利益,长虹控股承诺: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持有的四川长虹股票,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2、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时采取多种措施择机增持四川长虹股票,以实际行动证明对中国经济、对四川长虹的坚定信心,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促进市场恢复健康平稳状态;
3、一如既往继续支持四川长虹经营发展,提升四川长虹业绩,以稳定真实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长虹控股持有公司股票1,070,863,7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0%。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