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南海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水集团”)及控股股东的母公司广东南海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控股公司”)的承诺函,表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及维护股东利益,作出如下承诺:
一、控股股东供水集团承诺:自2015年7月8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截至2015年7月8日,供水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137,779,089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7.98%。
二、控股股东的母公司南海控股公司承诺: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2015年8月7日解除限售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减持。
截至2015年7月8日,南海控股公司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1,319,72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1.92%。
此外,公司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2015年7月8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本公司股票。
上述承诺充分体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未来发展保持充分的信心,坚定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传递股市正能量的信心和决心。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