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于2015年7月8日申请公司股票停牌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进行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公告如下:
1、公司未发现公开媒体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报道。
2、2015年,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已披露《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上半年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详情请查阅2015年6月24日、7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201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关于公司发行普通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在内的全部共11个议案,详情请查阅2015年6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目前,相关重大资产重组文件正向证券监管部门申报中。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确认,除上述已披露的发行普通股购买资产并发行优先股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签于公司已完成上述核查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9日复牌交易。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