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津劝业 公告编号:2015-016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第二大股东天津中商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商联”)通知,中商联分别于2014年10月22日至2014年11月3日通过二级市场方式减持16833300股,2015年7月3日至7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5000000股,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31833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65%。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商联持有本公司股份5184238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45%。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商联仍持有本公司股份2000908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81%。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商联不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东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津劝业 公告编号:2015-017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签订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重大协议,上述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或将对公司利润来源构成重大影响。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9日开市起停牌。

 本公司承诺: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特别提示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会及董事共同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1、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公司资金需要。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持有的津劝业股份的可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2014年10月22日至2014年11月03日通过二级交易市场出售津劝业股份16833300股,成交均价5.73元/股,占公司总股本4.0439%。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7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津劝业股份15000000股,成交均价7.72元/股,占公司总股本3.6034%。

 信息披露义务人此次减持后,直接持有津劝业20009088股普通股,占津劝业总股本4.806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之日(2015年7月9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津劝业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天津中商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注日期:2015年07月06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蕊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90号

 联系电话:022-27304989

 联系传真:022-27304989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