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5-054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侯建芳先生转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2015]15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侯建芳先生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自2014年8月19日至2015年6月16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5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23%,你在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5%时,未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在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前也未停止卖出雏鹰农牧股票。

 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八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8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公司控股股东侯建芳先生向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并表示今后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并承诺今后将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七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