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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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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5-029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9日起停牌。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于2015年6月9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21),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9日起停牌;2015年6月16日发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23),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6日起连续停牌;2015年6月24日发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复牌公告》(临2015-025),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4日起延期复牌;2015年7月1日发布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延期复牌的公告》(临2015-027),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20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对拟增资控股某煤层气公司项目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仍在全力推进过程中。该公司涉及的子(分)公司分布地域较为分散,公司及各中介机构针对该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目前仍在全力推进当中。

 2、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向贵州省国资委报批或备案一事,目前仍处于进一步的沟通过程中。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目前仍无法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该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加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程,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按相关规定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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