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近东先生积极参与“中小企业板首50家公司关于坚定发展信心、维护市场稳定的倡议书”,以实际行动表明其对于资本市场、中小板以及企业长期发展的强烈信心,并向公司递交了《关于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函》。张近东先生承诺其及其全资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控股”)合计持有的公司2,261,541,981股股份在2015年7月9日限售期满后继续追加限售,即自2015年7月10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追加承诺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张近东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
(2)股东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近东先生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近东,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7号14层C座,主要从事投资、投资管理相关业务。
2、追加承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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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近东先生之全资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控股”)参与认购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参与认购后,张近东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增加超过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张近东先生及苏宁控股出具了《关于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豁免要约收购相关事宜之承诺函》,承诺其拥有的全部苏宁云商股份2,239,877,278股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即2012年7月10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于2013年苏宁控股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21,664,703股。
截止本公告日,张近东先生及其全资子公司苏宁控股均履行了上述承诺。
3、追加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近东先生及其全资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发生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股东延长限售期承诺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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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股东锁定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2、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内,张近东先生及其全资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则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公司。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应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追加承诺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对于承诺延长持有期的,公司将于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结算深圳公司办理变更股份性质的相关手续。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函》;
2、《上市公司股东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申请表》。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