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7月4日,包括公司在内的21家证券公司召开会议,一致表示坚决维护股票市场稳定发展,并发布联合公告。为响应会议精神,承担市场主要参与者责任,2015年7月5日,公司迅速组织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大局。
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位董事。考虑到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较为紧迫,且董事会成员已就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充分的预沟通,为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签署了《同意豁免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前通知的函》。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全体董事均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自营权益类证券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
1、调整公司2015年自营权益类证券投资规模上限:公司自营证券投资规模不超过中国证监会各项法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限,其中,自营权益类证券持仓规模上限为110亿元,实际权益类证券投资规模上限为60亿元;自营权益类证券和证券衍生品合计额不超过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本的100%;
2、公司以2015年6月底净资产的15%出资,用于投资蓝筹股ETF。
表决结果如下: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全体董事签署的《同意豁免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前通知的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