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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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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内认购的份额按整数申报,在发售结束后,全部总份额按照1:1的比例自动分离成融通证券A份额与融通证券B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及自动分离的融通证券A份额、融通证券B份额,计算结果均采用截位的方式,保留到整数位,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0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000元/份。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挂牌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利息折算的份额=认购期间的利息/挂牌价格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2)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利息折算的份额=认购期间的利息/挂牌价格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3)融通证券A份额与融通证券B份额的计算

 融通证券A份额与融通证券B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融通证券A份额认购份额=场内认购份额总额×0.5

 融通证券B份额认购份额=场内认购份额总额×0.5

 例3:某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100,000份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80元,若会员单位设定的认购费率为1.0%,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100,000=100,000.00元

 认购费用=1.000×100,000×1.0%=1000.00元

 认购金额=100,000+1000.00=101,00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80/1.000=80份

 认购份额总额=100,000+80=100,080份

 经确认的融通证券A份额=经确认的融通证券B份额=100,080×0.5=50,040份

 即: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100,000份基金份额,需缴纳101,000.00元,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总共可得到100,080份基金份额。基金认购期结束后,投资者经确认的融通证券A份额、融通证券B份额各50,040份。

 例4:某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1,000万份本基金,假设该笔认购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则其认购费用为1000元,假设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10,000,000=10,000,000.00元

 认购金额=10,000,000.00+1000=10,001,00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5,000/1.000=5,000份

 认购份额总额=10,000,000+5,000=10,005,000份

 经确认的融通证券A份额=经确认的融通证券B份额=10,005,000×0.5=5,002,500份

 即: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1,000万份本基金,需缴纳10,001,000.00元,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总共可得到10,005,000份基金份额。基金认购期结束后,投资者经确认的融通证券A份额、融通证券B份额各5,002,500份。

 3、认购时间安排

 本基金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具体认购时间安排请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认购手续

 投资人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应持深圳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应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募集期内,投资者可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应当按照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网点的规定,到相应的销售网点填写认购申请书,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全额交纳认购款。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

 基金投资者认购前,需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基金募集期内,基金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募集期间不设置基金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基金销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者可在其认购后的两个工作日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或其认购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6、认购的限额

 (1)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和直销机构网上直销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10元,各销售机构对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1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0万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认购的最低金额。该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各自的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基金管理人设定的上述单笔最低认购金额。投资者在场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外,当场外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场外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2)投资人通过场内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单笔认购申请的最低份额为 50,000份,超过50,000份的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份。

 (3)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上限的限制。

 三、 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可直接对原有账户进行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基金账户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2、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为其配发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配发的深圳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深圳基金账户卡。

 3、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办理过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

 4、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办理过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须用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

 (二)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投资人已持有的通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若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则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2、拥有多个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为了日后方便办理相关业务,建议投资人在通过深交所认购、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时也使用该注册账户。

 3、对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配发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为了日后方便办理相关业务,建议投资人在通过深交所认购、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时也使用该配发账户。

 (三)本公司直销柜台开户与认购程序

 ● 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7:00(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10838

 注:投资者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融通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在“汇款用途”栏中写明“认购融通证券分级基金”。

 (2)到直销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 客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中国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或传真、复印件;

 3) 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认购申请表及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材料。

 注:其中3)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等。其中4)所指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相关材料包括《融通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和《融通基金个人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等材料。

 3、注意事项:

 (1)若个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下午5: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情况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基金份额发售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 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7:00(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10838

 注:投资者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融通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在“汇款用途”栏中写明“认购融通证券分级基金”。

 (2)到直销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预留交易印鉴卡一式三份;

 6)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7)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8)填妥的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的开户申请表和加盖预留印鉴章的基金认购申请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其中“6)”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注意事项:

 (1)若机构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下午5: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情况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基金份额发售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四)中国建设银行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流程

 ● 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流程: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日营业。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

 ②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

 ③填妥的“个人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5、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销售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销售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 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流程: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填妥的“机构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 如已开立证券卡,投资者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会计柜台开立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 。

 4、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5、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五)其他银行及证券公司销售网点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流程

 其他销售银行及证券公司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各银行和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为准。

 四、 清算与交割

 1、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

 2、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登记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本基金的权益登记。

 五、 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六、 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楼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总经理:孟朝霞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电话:0755-26948070

 传真:0755-26935005

 联系人:刘宏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7595096

 联系人:田青

 (三)场外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通过在深圳、北京和上海设立的销售服务小组以及网上直销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基金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陈思辰

 联系电话:(0755)26948034

 传真:(0755)26935139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北京小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241-1243室

 邮编:100033

 联系人:魏艳薇

 联系电话:(010)6619 0989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上海小组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6楼601-602

 邮编:200120

 联系人:杨雁

 联系电话:(021)38424950

 传真:(021)38424884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刘晶

 联系电话:(0755)26948105

 传真:(0755)26948079

 2、 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http://www.ccb.com

 (2)其他代销机构

 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联系人:汤征程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 芮敏祺

 客服热线:400-8888-666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60838995

 客服热线:0755-23835888

 4)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23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23楼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王佳苗

 电话:(0571)86609015

 客服热线:(0571)95548

 5)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卢珊

 电话:(010)83561072

 客服热线:400-6989-898

 6)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821

 联系人: 范超

 客服电话:96518

 7)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5831754

 联系人:毛诗莉

 客服热线:4008881888

 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人代表:杨宝林

 联系人: 赵艳青

 电话:(0532)85023924

 客服电话:95548

 9)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法人代表:李长伟

 联系人: 谢兰

 电话:010-88321613

 客服电话:0871-68898130

 1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联系人:曹晔

 客服热线: 95523或4008895523

 1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1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电话:021- 53519888-6220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13)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21-20315255

 联系人: 马晓男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1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0994

 联系人:鹿馨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1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1)68751860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1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0686

 17)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人:俞驰

 电话:(0791)86283080

 客服电话:400822211

 1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3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热线:400-8888-788、10108998、95525

 1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宋明

 客服热线:400-8888-888

 20)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755-82791065

 传真:吴川

 客服热线:4009908826

 2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85679888-6035?

 联系人:秦朗

 客服电话:4009101166

 2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010-52723273

 联系人:张曼

 客服热线:95584,4008-888-818

 2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电话:(021)545099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05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 尹伶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天相投顾网址: 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25)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电话:010-88312599

 传真:010-88312099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2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王婉秋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27)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01-1504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01-1504

 法定代表人:林松

 联系人:徐明静

 电话:0592-3122716

 客服电话:0592-3122731

 网址:http://www.xds.com.cn/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 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诚浩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如果会员单位有所增加或减少,请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规定为准。

 (五) 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崔巍

 电话:010-50938856

 传真:010-59378907

 (六)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01

 法定代表人:闵齐双

 联系人:鲍泽飞

 经办律师: 闵齐双 鲍泽飞

 电话:075533382888(总机) 075533033096(直线) 13480989076

 传真:075533033086

 (七)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

 邮编:200120

 法人代表:杨绍信

 联系人:刘莉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刘莉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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