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重大事项进展继续停牌公告》([2015-44])。因工作人员疏忽,致使公司继续停牌起始日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关于继续停牌起始日的更正
原文为:
目前,该重大事项仍在积极筹划中,尚存在不确定性。鉴于以上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公平信息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6月30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待该重大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
更正为:
目前,该重大事项仍在积极筹划中,尚存在不确定性。鉴于以上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公平信息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待该重大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
二、关于公告落款日期的更正
原文为: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更正为: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存在需要更正的情形。更正后的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由此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