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6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青年沟东路5号天地大厦600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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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金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宁宇董事、范宝营董事以及彭苏萍独立董事因公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8人,出席6人,余伟俊监事、王明山监事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范建先生出席了会议;全部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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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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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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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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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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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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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审议调整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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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审议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及下属单位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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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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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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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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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九项议案,涉及修改《公司章程》,适用于特别决议,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此外,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贺伟平、谭四军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