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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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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26 证券简称:申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9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6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6月29日在上海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安秀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本次会议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申达国际大厦(办公楼)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两家全资子公司上海申达进出口有限公司和上海八达纺织印染服装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约3.36亿元(含交易税费)购买位于上海市江宁路1500号的“申达国际大厦(办公楼)”,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关于购买申达国际大厦(办公楼)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6 证券简称:申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申达国际大厦(办公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及两家全资子公司拟共同出资约3.36亿元(含交易税费)购买位于上海市江宁路1500号的“申达国际大厦(办公楼)”;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一)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两家全资子公司上海申达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达进出口”)和上海八达纺织印染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达纺织”)拟共同出资约3.36亿元(含交易税费)购买位于上海市江宁路1500号的“申达国际大厦(办公楼)”,并于2015年6月29日,与开发商上海恺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

 (二)本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申达国际大厦(办公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名称:上海恺悦投资发展公司(以下简称“恺悦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注册地: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767号629室;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江宁路1600号504室;法定代表人:陈敏;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捌仟万元;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及商务咨询(除经纪),国内贸易;主要股东: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占65%出资份额、本公司占35%出资份额。

 2、恺悦公司成立于2003年,系开发上海浅水湾恺悦名城房地产的项目公司,该项目开发面积近10万平方米,包括住宅和公建配套,目前住宅部分已全部销售完毕,包括办公楼在内的公建部分尚在销售中。

 3、本公司持有恺悦公司35%出资份额,系该公司原始出资人之一,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未担任恺悦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4、截至2014年末,恺悦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96亿元,负债总额为3.57亿元,净资产总额为5.39亿元;2014年,恺悦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7211万元,净利润为2025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本次交易标的为位于上海市江宁路1500号的“申达国际大厦(办公楼)”,建筑面积13567.04平方米,另附赠地下停车位。

 2、上述标的办公楼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拟购买的办公楼系本公司定向建造,经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办公楼的合同总金额为325,824,960元(不含交易税费)。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买方之一)、上海申达进出口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买方之一)、上海八达纺织印染服装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买方之一);上海恺悦投资发展公司(卖方)。

 2、交易价格:合同总金额为325,824,960元,总建筑面积13567.04平方米。

 3、支付方式:现金。

 4、支付期限:合同约定7月15日支付总金额的10%、10月15日支付总金额的80%、12月15日支付总金额的10%。

 5、卖方在收到全部房价之日起的30天内,交付标的房屋。

 6、合同签署日为2015年6月29日,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合同约定,如由于卖方原因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总房价款的2%。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尚未支付合同价款,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

 五、购买办公楼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购买的办公楼为本公司及子公司办公用房,2012年9月,该办公楼已装修竣工并具备办公条件,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入住申达国际大厦办公,并将相应的固定资产作暂估入帐处理,本次购买完成之后,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价格进行会计核算,调整相关资产账面价格。

 六、备查附件

 (一)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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